注意!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15日开始申报
时间:2024-09-21 10:32:17 来源:时讯视界
掌上梅州讯 为促进残疾人就业,注意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按比3月15日起至6月30日,例安九游我市机关、排残团体、疾人企业、业年事业单位和社会服务机构(含中央、审日申报省属驻梅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开始需就2021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进行申报。注意
用人单位可通过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办理网上申报,按比九游或由用人单位到所在地的例安县(市、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上门申报。排残已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疾人用人单位,需要申报年审。业年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审日申报用人单位,无需申报年审。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用人单位申报年审、缴费和减免缓缴条件等相关政策及附表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政务公开栏-广东省残联界面)、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电子税务、梅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官网,或关注“梅州市残疾人就业”微信公众号查阅下载。政策咨询电话:2282721。
本报记者:朱庆强
编辑:张莹娜
相关内容
- ·中秋假期期间,全国铁路预计发送旅客7400万人次
- ·我市“青春号”公交车正式开通
- ·我市组织参加2023年二季度全区商务经济暨“破零倍增”推进工作视频调度会
- ·市领导到港城街道调研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 ·我市首个风电项目环评及水保方案通过审查
- ·南宁高新区:民族团结进企业 凝心聚力助发展
- ·时政简讯(5月1日)
- ·我市组织参加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调度电视电话会议
- ·构建舒适优美人居环境 提升城乡生态环境质量
- ·快讯丨玉林师范学院调研组到我市调研
- ·快讯丨我市特殊人员康复中心正式启用
- ·一季度全市铁路建设和安全隐患整治有序推进
- ·21人当选新村建设“石棉好人”
- ·科技创新添活力 赋能发展增动力 ——南宁市多项科技成果精彩亮相广西先进技术展示
- ·2023年贵港市道德讲堂总堂第2期开讲
- ·郑清秀带队到我市调研
最新内容
推荐内容